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来源: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作者:浏览次数:39

各系、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共1天,时间为45日(星期三)。

二、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方案要求,落实好学生离校、返校及放假期间的防控措施。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好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落实工作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学院假期安全稳定。值班表于41日前分送党委(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备查。

四、各系、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好假期期间的各项工作,保持信息联络畅通,确保学院的正常秩序。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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