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培训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来源: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作者:浏览次数:174



关于印发《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培训工作管理

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培训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2021518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学院培训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学院培训活动,使培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培训的内容分为在职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培训和非学历教育培训。非学历教育培训是指除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在职成人教育外的各类“专业证书”培训班、各级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职业技能证书”培训班、各种形式的社会力量培训班等教育形式,以及相应的考级考证、技能鉴定培训等其他各类进修、考前辅导、自考助学等各种形式的培训。

第三条  成人教育培训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工作。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学院的各类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四条培训处作为学院培训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院培训工作。

第五条 培训处加强对培训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培训管理机制。

第六条学院的各类培训创收经费由学院统收统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

第七条学院实行培训分级管理,学院与各系分级负责,共同实施管理工作,逐步健全院、系分级培训的管理体制,提高院、系两方面的积极性。

第二章  立  项

  学院鼓励各系、各部门充分利用学院的教育教学资源,以为学生服务为首位的工作原则,开展好校内培训和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培训工作。各系、各部门可结合本单位专业设置和工作特点,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学生管理的基础上,挖掘潜力,单独或联合举办培训班。

  培训处作为各项培训的管理部门,为各系、各部门提供信息咨询和项目推介服务,组织实施跨学科、综合性的培训项目。政府及行业管理等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培训处联系的培训项目、受外单位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办班的,由培训处根据要求统一组织或落实到相关系进行培训。

  各系自行举办的培训项目,须办理培训立项手续,填写《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培训项目立项审批表》,经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培训处审核培训处负责对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证书资质和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核,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予以立项,方可开班培训。组织培训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培训项目负有管理责任。重大培训项目提交学院研究决定。

十一  各系或部门承办外单位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的培训项目,必须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处有权对培训相关条款提出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学院利益不受损失。上级管理机构委托举办的培训项目,必须出具培训委托函或相关证明。

第十  承办单位不得将已经立项的培训项目转包给任何第三方。院内各单位不得擅自接受任何第三方转包的培训项目。

章  培  训

第十  培训班经批准开办以后,由各系组织的培训班,原则上谁办班、谁管理、谁受益培训处负责监督协调。由学院承办的各类培训班,由培训处负责安排管理,各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  各系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加强各类培训的规范管理,维护学院声誉。培训招生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必须注明举办单位全称。承办单位应监督合作单位不得擅自拟定和分发招生宣传材料。

第十  承办单位必须在培训开始前将培训实施计划、学员名单、宣传材料等报送培训处。如申办立项的内容发生变化,承办单位须提前报培训处同意,如果涉及重大变动,应重新办理立项手续。

第十  培训中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学员和教学的管理,选聘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教师、专家担任授课教师,并加强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教学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要提供适宜、规范的教材、讲义或教学资料,必须完成既定的教学计划和内容,保证规定的教学时数和教学质量。教学中学员的安全工作由培训班承办单位负全责,如发生突发事件承办单位必须妥善处理好,并及时报告培训处和分管院领导。

第十  各培训单位培训前,要对培训中使用的教学设备等进行检查登记,如在培训期间有损坏,需从培训费中支出维修费用。各种培训班在利用教学资源时,应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进行。培训处和相关部门负责对培训项目的教学和管理过程进行监督,落实培训开展情况和培训质量,及时发现并处理出现的问题。

第十  培训项目完成后,承办培训的单位须将学员名册、成绩汇总表、办班小结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材料报培训处存档。

十九  由承办单位负责审核培训学员的结业资格,并向培训处报送结业学员名单,由培训处统一报送证书颁发机构,办理培训证书。

第二十条  培训处统一印制含有“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培训处”字样的学员证。承办单位不得自行印制学员证和培训结业证书。

章  费  用

二十一条承办单位拟定培训项目的收费事项和标准,必须遵守物价管理部门和学院财务有关规定。培训费收入纳入学院统一管理。属于与其他单位合作办班的,按照协议条款进行经费的结转。各类培训项目经费收入和支出管理均按学院相关财务政策执行。

十二条  为推动学院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着“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分级负责、利益共享”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经费分配方案。

由学院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分配原则:

1由学院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支付给参与培训的相关系部总收入的18%,主要用于培训宣传、组织、教师专业提升及学生管理培训等支出;支付给组织承办本培训项目的相关处室总收入的2%,主要用于培训宣传、对外沟通联系及扩大培训范围等支出;剩余部分(约总收入80%)由学院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教学条件改善、教学课时费用、教材费用及其他相关培训必要支出。

2培训结束,培训费用足额到账后,支付各项支出(如有需要提前支付的款项,学院领导同意后可提前借款支付)。相关各系部的绩效奖励,根据培训合格率,按相应比例支付绩效奖励。

3承担培训教学的本校教师课时费,在不耽误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课时费高于学院日常教学课时费,以提高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承担培训的校外教师专家,按上级有关规定支付费用。

(二)各系部门经培训处审核同意后组织的培训项目,原则上学院收取总收入的1520%管理费用,剩余总收入的8085%由学院财务处拨付给承接培训项目的各系、各部门,主要用于培训招生、教学和培训管理,剩余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奖励,由各系部门自行分配。各系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制定经费分配方案及发放明细表报培训处审核、留存

第五章  职责和考核

第二十培训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学院培训工作。

(一)培训处职责

1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培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推广国家培训证书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公开、公正、公平组织各类培训

2负责制定学院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总结;负责学院培训数据的统计整理工作

3根据社会需求和培训学员就业形式的需求,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培训新工种

4培训鉴定考试后,及时上报培训资料,办理发放培训证书;建立、管理好培训资料档案

5负责对学院各系培训情况进行考评按学院整体工作要求,十四五期间,每年各系培训人数按20%递增各系在年度考核中增加培训工作附分项。

6.负责对各系、部门日常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或不规范的培训进行检查管理。

(二)教务处职责

1负责培训教学场所协调和教学调整及标准化考场的录像工作

2鼓励和支持在职教师参加相关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三)财务处职责

负责培训费用收支工作。

有关部门职责

1根据学院培训工作的要求,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培训工作

2负责培训宣传和人员报名工作

3负责培训工作的教学任务,考试组织、监考人员安排及考场布置等有关工作

4负责制定培训项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5负责建设培训(工种)题库资源及题库完善、使用和管理工作

6负责培训课程影像资料录制、留存工作

7负责收集、整理、上报考证成绩和申报材料等

8根据学院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培训绩效考核管理经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学院纪委对学院培训工作全程监督。学院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将院内房屋出租给院外培训机构使用,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举办冠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院内上课”“院内培训”等名称的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不备案审批的情况下,不得以各种合作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校内资源。违者由学院纪委培训处及相关部门查实后,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如在培训中造成责任性事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相应处分。

第二十  校外各种培训机构,若参与学院培训工作,需接受本管理规定条款。擅自在校内张贴广告宣传材料的,培训处将会同学院相关部门,对该培训机构和校内参与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  举办培训的各系承办合作单位对学员要严格管理,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和校园管理各项规定,接受学院部门的管理。

第二十  本规定由培训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培训工作管理规定》(山服院字〔201513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培训项目立项审批表


附件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培训项目立项审批表

项目编号:                                      立项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类别

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资格认证培训考试  □岗位培训   □研讨班

国际合作讲座      □考前辅导          □其它

确定项目的原因、目的及意义




招生对象


培训内容


宣传

方式


考核方式


证书

名称


证书颁发单位


总学时


面授


讲座


实验

(上机)


其它


教师姓名

讲授课程

学时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mail
































































预计培训人数


培训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证书收费

(元/人)


培训收费

(元/人)


教材收费

(元/人)


可能存在问题或风险


合作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系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日

培训处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