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文印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来源:办公室作者:办公室浏览次数:177

关于加强文印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系、各部门: 为加强文印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经学院研究,文印室实行社会化服务。现将文印管理工作规定通知如下:一、实行《文印通知单》制度。各系、各部门印制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到文印室印制。《文印通知单》一式两联,文印室、系部门各留存一联。二、每月5日前文印室将上个月的文印费计算,与各系、各部门核对无误后,填写《文印费核算确认单》,交各系、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文印费核算确认单》一式两联,文印室、系部门各留存一联。三、每季度初办公室秘书科将上季度的文印费填写《文印费汇总表》,经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作为结算报销的依据。四、文印室负责学院公文(包括院党委发文、学院发文、各职能部门发文及各类会议纪要、公函)的电子版留存,年底汇总整理后移交办公室档案科。五、文印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透露文印资料中须保密的事项。妥善保管密级文稿及电子版,及时销毁密级文件印制后的印刷版和作废的印刷件,防止泄密。六、文印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学院的各项文印任务。七、本规定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