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8来源:未知作者:办公室浏览次数:34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鲁教高字〔2011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建设特色名校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教学团队建设以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提高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和增强服务区域经济建设能力为核心,以教师培养和梯队建设为重点,关注教师的终身发展,注重师德建设。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突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努力建设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素质优良,双师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建设原则

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组建教学团队,依据行业企业发展趋势,按照“以专业(群)或专业方向为依托,以课程为主线”的原则,跨系别、部门组建教学团队,围绕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实训基地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好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教学团队建设采取“分级建设”的办法,分为“系级教学团队、院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团队”。系级教学团队由各系自行规划建设、管理、确定;院级教学团队由学院确定并督导各系建设与管理;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由学院推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学院按照建设标准要求建设与管理。

各系(部)根据本单位情况,首期确定3~5个“系级教学团队”,推荐2~4个“院级建设教学团队”。教务处根据学院专业(群)建设、课程(群)建设情况,对各系(部)推荐的“院级建设教学团队”进行优化整合,经学院批准确定为“院级教学团队”。每年度,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院将择优推荐院级教学团队参评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

 

三、建设条件

(一)人员组成

教学团队由专任教师和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每个团队包含1名团队负责人(院级教学团队可配备副职1名)、3~4名骨干教师、若干名助讲教师、比例适中的企业兼职教师,团队规模适度。为保证建设质量,教学团队实行限制申报制度,不同教学团队负责人不能由同一人兼任。

(二)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要求

教学团队具有较合理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以专业群或课程群建设为架构的教学团队中,具备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教师数不少于3名;以单一专业或课程建设为架构的教学团队,具备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教师数不少于2名;团队主要成员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5%;骨干教师和助讲教师在团队中的比例不少于50%。

(三)团队负责人的确定

根据《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教学团队成员任职条件》,各系(部)推荐教学团队负责人名单,经教务处审核,报学院批准确定,组织人事处备案。

四、建设内容

(一)专业(群)建设。坚持“加强优势,优化结构,发展特色”的专业建设方针,秉承“依托市场设专业,依托行业建专业,校企合作强专业”的建设思路,编制专业(群)建设规划,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重点做好央财支持专业、特色专业的申报、建设工作,组织申报各级特色专业。

(二)课程(群)建设。课程建设是教学团队建设的首要任务。课程建设以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为主线,根据企业岗位(群)需求,坚持“知识够用,技能过硬”的原则,结合各自专业特点,不断优化理论与实践课程体系。从教学质量入手,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打造精品课程,积极申报省级以上精品课程。

(三)教学改革。大力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评价等方面改革,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为核心,依据行业、企业需求,参照职业岗位(群)标准,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同时,总结形成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并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

(四)教材建设。教材建设是教学团队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教材不仅关系到教学内容,也关系到教改的成败。教学团队要结合专业自身发展的阶段和特色,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实际,积极参与各种级别和层次的精品教材建设项目,鼓励教师编写校本教材,积极开发校企合作优质适用性教材。

(五)教学工作

1.教学管理。教学团队负责本专业(群)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做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结合市场需求,制订科学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训教学大纲等教学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抓好细节管理,认真落实课堂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

2.课堂教学。做好课堂教学各环节的组织与实施,教学过程中要贯穿培养目标,教学内容要贴近企业生产实际,教学重点、难点突出。能够合理的利用教材,选择符合课程性质和学生特点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先进、适用;注重融素质、人文教育于课堂,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有效的管理措施,以保证教学效果。

3.实践教学。教学团队负责本专业(群)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资源建设、顶岗实习指导及质量评估工作。不断规范实践教学环节,严格执行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大力推行“双证融通”制度,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完善实践教学评价考核办法,将教学管理覆盖学生培养的全过程,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通过校企文化融合、教学与生产实践结合,实现校企合作共同培育高端技能型人才的目标。

(六)教师队伍。负责本团队成员的管理工作。加强教师的理论和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学院关于教师到企业顶岗锻炼的制度,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建立合理的教学梯队,重视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做好后备力量的培养工作。聘请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实现校企资源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七)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为社会培养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用人单位欢迎的优秀毕业生;不断开展专业(群)研究,积极转化教学成果,鼓励专业教师走出去服务企业和社会,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社会职业培训、专题讲座;积极申请技能鉴定资格、专业技术服务认证等资质,扩大社会服务途径,为学院树立良好的社会声誉。

五、团队管理

(一)各系(部)根据本单位专业(群)建设和课程建设情况,按照《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教学团队成员任职条件》要求,认真组织系级教学团队填写《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团队申报表》,并呈报团队成员的相关资料,报教务处进行合格性审查,由学院批准后,确定为“院级教学团队”。

(二)院级及以上教学团队的建设周期为三年,教学团队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队伍梯队建设等方面应有一定的基础和明确的目标与思路。每学年初,院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提报团队建设规划,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每学年末,院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向教务处提报团队建设自评报告,学院对团队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团队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专业及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研教改项目完成情况、团队成员培养与培训情况、社会服务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团队,撤销“院级教学团队”称号。

(四)学院设立教学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用于院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建设。确定为“院级教学团队”的,学院给予1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支持;获得“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称号的,学院给予2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支持;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称号的,学院给予5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支持。各级团队负责人待遇为:系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参照执行副科级待遇,周课时标准工作量为10课时;院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参照执行正科级待遇,周课时标准工作量为6课时;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参照执行中层正职待遇,周课时标准工作量为4课时;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参照执行副院级待遇,周课时标准工作量为2课时。

 

附件: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教学团队成员任职条件

 

 

中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2013年4月17日   

 

 

 

 

 

 

附件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教学团队成员任职条件

为更好地适应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学院从优化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技能结构入手,坚持“规模适度、专兼结合、强化特色”的建设原则,努力构建和打造各级教学团队。

一、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成员任职条件

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应按照省教育厅及教育部有关要求组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认真做好团队建设工作。

二、院级教学团队成员任职条件

(一)团队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长期致力于本专业的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和团队管理工作,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和相关课程改革趋势,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备双师素质;

2.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3.熟悉所在团队各个教学环节,能指导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4.长期致力于本团队专业(群)课程建设,坚持在教学一线授课,教学效果优异。

团队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5.院级及以上特色专业负责人;

6.院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

7.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或省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

8.近三年获得反映教师教学能力、专业能力的奖励;

9.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副主编)教材1部;

10.主持院级及以上教改、科研项目或课题;

11.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12.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13.近三学年教师量化考核成绩应在本专业前三名者。

(二)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骨干教师应具有本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双师素质;

2.在该专业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课堂教学效果优异;

骨干教师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3.参与院级及以上特色专业建设;

4.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主讲教师;

5.近三年获得反映教师教学能力、专业能力的奖励;

6.参与院级及以上教改、科研项目或课题;

7.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参编教材1部;

8.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9.指导学生在省内外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10.近三学年教师量化考核成绩应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一。

(三)助讲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助讲教师应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初级及以上职称;

2.在该专业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课堂教学效果良好。

(四)企业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行业工作3年以上,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企业中层及以上职务;

2.具有丰富的岗位工作经验,被聘为该专业兼职教师,能够较好地指导实践教学,教学效果良好;

3.所在企业在本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校企合作关系良好。

三、系级教学团队负责人任职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在该专业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双师素质;

(二)课堂教学效果优异,近三学年教师量化考核成绩应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一。

团队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三)系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四)参与院级及以上特色专业建设或精品课程建设;

(五)近三年获得反映教师教学能力、专业能力的奖励;

(六)参与院级及以上教改、科研项目或课题;

(七)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

 

 

 

 

 

 

 

 

 

 

 

 

 

中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