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值班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20来源: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作者:浏览次数:193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加强值班管理工作的要求,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和师生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值班

学院值班由带班院领导、院值班负责人、院值班人员、系值班人员组成。

(一)带班院领导

带班院领导由党委会成员和院委会成员轮流担任。

1.值班时间:24小时(830~次日830)。

2.值班地点:各自办公室(夜间23时以后在学院夜间值班室值班)。

3.值班职责:全面负责学院的值班工作,主要督促检查全院值班工作落实情况;负责每日1900召集值班人员对全院进行安全检查,每日2230调度全院值班情况,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置带班期间发现和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每日830负责做好学院值班交接班工作。

(二)院值班负责人

院值班负责人由各系、各部门中层干部轮流担任。

1.值班时间:24小时(830~次日830)。

2.值班地点:各自办公室(双休日、节假日在学院值班室值班。夜间23时以后在学院夜间值班室值班)。

3.值班职责:协助带班院领导具体负责全院的值班工作,主要督促各系、各部门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和履行值班职责情况;认真检查校园安全和学生管理等工作,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置值班期间发现和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向学院带班院领导报告;每日830做好学院值班交接班工作。

(三)院值班人员

院值班人员由各部门人员轮流担任。

1.值班时间:24小时(830~次日830)。

2.值班地点:各自办公室(双休日、节假日在学院值班室值班。夜间23时以后在学院夜间值班室值班)。

3.值班职责:协助学院值班负责人做好全院值班工作,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置值班期间发现和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向学院值班负责人报告;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做好全院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工作;及时填写并保管《值班日志》,并于次日830前报学院值班负责人和带班院领导批示处理;做好学院值班交接班工作。

(四)系值班人员

系值班人员由各系教职工轮流担任。

1.值班时间:24小时(830~次日830。其中8302200必须在校值班)。

2.值班地点:各自办公室。

3.值班职责:服从学院值班人员的领导和安排,积极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负责本系的学生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认真检查学生晚自习、就寝等情况,及时并妥善处置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并向学院值班负责人报告;做好系值班交接班工作。

二、党委(院长)办公室值班

值班人员由党委(院长)办公室人员轮流担任。

1.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值班地点:各自办公室。

3.值班职责:协调并督促安排好全院值班工作;协助带班院领导和值班负责人处理学院有关工作;协助院值班人员做好来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公文,做好报纸和信件的收发工作;负责做好办公室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保卫处值班

值班人员由保卫处人员轮流担任。

1.值班时间:24小时(800~次日800。其中8002240必须在校值班)。

2.值班地点:各自办公室。

3.值班职责:负责检查校园巡逻、公寓巡查、门卫上岗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门卫、财务、设备、基建、后勤、学生公寓、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负责对发生的各种案件、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对重大案件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及时向值班领导、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破。

四、交接班程序

1.学院值班人员每日早上830将《值班日志》填写完整后,在学院办公室行政科与接班人员办理交接班手续。

2.值班期间出现问题,由值班负责人报带班院领导批示处理,并安排好交接班工作和后续处理工作。

五、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对迟到、早退、空岗、擅自离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2.值班人员遇到紧急或重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置。在值班期间不能对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处理的,将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3.值班人员因公出差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的,必须事先经值班负责人或带班院领导同意后,报学院办公室进行调班。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个人原因私自换班的,必须报告学院值班负责人或带班院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5.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电话和手机24小时畅通无误。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值班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中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3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