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管理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来源: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作者:浏览次数:346

各系、各部门:

为完善学院信息交流渠道,规范院内信息发布管理,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按照《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管理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是学院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之一。主要用于公布学院及各系、各部门根据《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必须公开的事项。

二、学院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各1个,对学院有关信息进行分类公示。公开栏由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使用。各系、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材料的上栏、更换及维护等工作。

三、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各系、各部门按规定需将在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公布的材料及时送交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核,并填写《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栏使用审批表》,报请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公开。重要信息公开事项必须报请学院主要领导同意。

四、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专栏专用、张贴规范、保持整洁,公开的材料只能在指定栏公布,不得在其它地方张贴。公示材料期满后,使用部门应将材料及时撤回并保存。公开栏公示的材料只准使用磁扣进行张贴,严禁使用胶水、双面胶等用品张贴。

五、严禁在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私自张贴其他信息及宣传广告等材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栏使用审批表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栏使用审批表

 

        

公开部门(系)

 

公开时限

 年月日年月日

公开部门

负责人审签

 

公开类别

 

 

党委(院长)

办公室审核

 

分管院领导

审批意见